為鞏固來之不易的疫卐情防控成果,現就進一步嚴格落實“外防輸入、內防反彈”各項措施,做好我市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:
一、所有計劃從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低風險地區來(返)泰人員,須持48小時內∏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並嚴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關規定;中、高風險地區人員暫緩來(返)泰。
二、及時關註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最新信息,主動查看本人健康碼狀態,尤其是7月10日以來有南京等有疫情地區旅居史的人員,一旦發現健康碼(蘇康碼)或行程碼異常(轉為黃色或紅色),立即向所在社區(村)、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告,配合做好隔離醫學觀察措施。
三、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人員、入境人員、確診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,要提前向居住地社區(村)和單位報告,嚴格落實“14+14”醫學觀察措施,即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,隔離期滿並檢測合格後,繼續實施14天居家健康監測。7月10日以來有南京祿口國際機場經停史人員,嚴格執行“14+7”醫學觀察措施,即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,隔離期滿並檢測合格後,繼續實施7天居家健康監測,與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也實施7天居家健康監測,健康監測期間做好個人防護,避免直接接觸,期間至少進行2次核酸◣檢測(間隔時間48小時以上)。7月10日以來有南京地區旅居史人員,嚴格實施14天居家健康監測,期間進行3次核酸檢◤測(每次間隔48小時以上)。
四、如出現發熱、幹咳、乏力等癥狀,應及時到附近醫療機構的發熱門診就診,並主動報告有無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。就診期間做好個人防護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五、不組織、不參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動,保持勤洗手、常通風、戴口罩、“一米線”、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衛生習慣。
六、積極主動接種新冠病毒疫苗,共築全民免疫屏障。
七、藥店出售退熱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生▓素等藥品時,應查驗購買人身份證件(身份證或醫保卡),幫他人購買的還應查驗使用人≡身份證件,如實登記相關信息。一旦發現健康狀況異常人員,應及時報告藥店所在鄉鎮(街道)。
八、商場超市、影劇院、酒店等公共場所,嚴格落實“戴口罩+出示健康碼+測量體溫+保持間距”等防疫措施,對不執行上述要求的人員,可以禁止其進入。一旦發現健康碼(蘇康碼)或體溫異常人員,應將其引導至臨時隔離點,立即向轄區疫情防控指揮機構報告,並配合做好相關管控措施。
九、冷鏈、海鮮等食品經〓營單位,註意查驗追溯證明、檢驗檢疫證明、核酸檢測證明、集中監管出倉證明、消毒證明等,不得銷售無合格證的冷鏈食品。
十、疫情防控人人有責,所有在泰人員要自覺遵守國家、省、市(屬地)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〒定。黨員領導幹部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要發揮帶頭作用,引導下屬、家人、親友,帶動街坊鄰居共同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。對違反規定的,將依法依規◆追究責任。
泰州市↘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1年7月27日